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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5007876二、集团公司规划战略特点
集团型战略拥有其突出的特点:
(1)产业发展中心。集团型公司往往是驻扎在某一领域或某几类领域中的企业族群,通过资本——产业、经营——产业及人才——产业逐步成为企业运作的三种主流模式,不管以何种方式进行运作,集团均是制定产业方向、明晰产业路径、占据重要产业节点的管理决策中心及资源协调中心。
(2)多级法人。集团型公司母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处于组织架构的顶端,下设有若干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各子公司及孙公司间相互独立,但又彼此联系,形成了强大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网。
(3)多种形式的控制权。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视不同控股比例而分成全资控股、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多种控制权带来集团型公司对于不同企业管控权限和管控模式的差异。
(4)较一般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集团型公司大多属于区域排名前列的公司,较一般公司承担有更多的社会责任,需要引领区域经济的发展,承担部分社会公益职能。许多国有集团性公司更是充当着区域经济发动机与产业领路人的角色,其战略的发展不能仅仅关注经济指标的增长,更需平衡企业与区域经济、城市、文化等之间的关系。
三、所以作为集团型公司,在战略规划之初,需要厘清以下重点:
(1)集团型公司的发展应基于集团发展定位与目标,从战略层次、产业特性、地理分布、时间维度、风险等维度对产业进行分析和定位,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与行业整合的趋势,注重产业组合的规划、组织与管理,对各产业的增长阶梯、实现路径等进行设计。
(2)集团型战略同时应从子、孙公司的协同作用进行考虑。集团总部一般不承担具体的业务实施职能,更多从产业整体进行把控和平衡,所以战略规划的思路必须能够给子公司带来协同及规模效应,促进各子公司间发生良性的化学反应,使得总体效益最大化,而不是简单的“1 1=2”。
(3)集团型公司应更多从业务协助、方向定位、资源支持等方面,结合各业务实际,带动下属业务的规模拓张、转型升级或业务整合。
三、集团型战略设计思路
从传统战略设计角度而言,对于单体公司的战略设计主要是采取逆向思维,通过规划假设——市场研究——规划结论的流程,设计从总体定位——公司层战略——业务规划——战略支撑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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